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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买的羽绒服,经质检发现“含绒量”不足,消费者遂将商家告上法庭,经诉讼,法院判决支持退货并处以价款三倍的惩罚性罚款。9月25日,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陈敏向记者讲述了这起消费维权案例。
去年10月份,消费者张某通过网购平台购买了一件羽绒服,所购商品店铺介绍有“90%白鸭绒,充绒量:345g(含)至395g(不含)”等内容,张某收到商品后发现保暖程度并未达到被告宣传的承诺,存在夸大其词、虚假宣传的嫌疑,遂向检测机构送检了案涉商品,检测结果为“含绒量”低于90%。经诉讼,法院判决支持退货并处以价款三倍的惩罚性罚款。
“消费者要求三倍价款赔偿的前提,是经营者销售商品的行为构成欺诈。”李律师说,根据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欺诈。”
记者 李晓琳 霍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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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转凉,又快到了羽绒服的热销期。市场上的羽绒服琳琅满目、样式多样,商家在宣传时有可能存在误导消费行为,消费者难以区分商品优劣。为此,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时一定注意“四看一闻”,即看合格证、看填充物、看蓬松度、看面料以及闻味道,如发现购买的羽绒服有问题,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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