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湖南省常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提高常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借款申请人家庭还贷能力测算标准。
新政显示,缴存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
同时,放宽借款申请人家庭还贷能力测算标准。在测算借款申请人家庭还贷能力时,可综合考虑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银行收入流水、其他债务等情况;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若存在其他债务的(不含住房贷款),可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可对冲还款的住房公积金额度测算贷款发放额度。
此外,取消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取消“借款人申请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的操作规定。
在此之前,常德市还于今年4月明确中心城区购新房按实际缴纳契税给予50%财政补贴。
按照发布的《常德市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对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包括车位、车库和杂物间等)的购房人,按其实际缴纳的契税予以50%的财政补贴。
在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以及高级技师补贴标准为200元/平方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及技师补贴标准为150元/平方米,全日制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及高级工补贴标准为120元/平方米,全日制专科生及中级工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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