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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更好地服务太原百姓,检察机关建立“小案快办”机制,兼顾办案效率,办理一批聚焦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小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在刑事案件中占比较大,类型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其中,60%为邻里纠纷、情感纠纷、偶发矛盾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为此,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主动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方面,依法审慎办理案件,坚持当宽则宽、该严则严,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依法严厉打击主观恶性较大、手段残忍及侵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本类犯罪行为,共起诉169人;对初犯、偶犯、认罪悔罪,因邻里、情感纠纷引发的案件及被害人对案件引发具有明显过错的,依法不起诉103人。另一方面,积极主动作为,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将化解矛盾贯穿于办案始终,解决群众“烦心事”。
辛戈 闫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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