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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们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进入我市后的发展情况,设置了不同的奖励额度,最高奖励金额为100万元。”9月20日,市科技局公布了高新技术企业入并发展的支持奖励政策。
为落实《太原市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根据《太原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我市大力支持和鼓励各类型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我市发展,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对于此次可以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主体是指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对于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我市设置了不同的奖励额度,其中对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迁入当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5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1000万元以上(含)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同时,我市还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的“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奖励,每引进1家,给予5万元奖励。(郜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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